证明一个定理首先要知道这个定理是什么。——沃·兹基硕德·斐桦
那么费马小定理是什么呢?
就是这个:$a^{p-1}\equiv1$(mod p),其中a与p互素,p是质数。
那么怎么证呢?
先把这个定理丢掉,考虑这样一个东西。
$(p-1)!$
靠这是什么
p还是那个p,而(p-1)!就是$1\times2\times3\times···\times(p-1)$。
对于$(p-1)!$,有$p\nmid(p-1)!$(因为p是质数,而没有一个$x_i(1≤x_i≤p-1)$是p的倍数)。
$(p-1)!$可以表示为一个集合{1,2,3,···,p-1}中所有元素的乘积。
我们来做一些高兴的事情(大雾)。
将这个集合中所有的元素都乘上a,得到一个新集合{a,2a,3a,···,(p-1)a}。
而这个集合中任意两个数在mod p意义下都不相同。
证明
设$ax\equiv ay$(mod p)且1≤x,y≤p−1,x,y均为整数,x≠y,则$(x-y)a=tp$,$∴p\mid(x-y)a$。
又∵a与p互素,$∴p\mid(x-y)$,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$(1≤x,y≤p−1)$。
又∵这个集合中任意两个数在mod p意义下都不相同,∴这个集合中所有元素的乘积和原集合这个集合中所有元素的乘积在mod p意义下是等价的。
也就是说$a^{p-1}\times(p-1)!\equiv (p-1)!$(mod p)。
整理一下这个式子(两边同时乘上$(p-1)!$的逆元),即得$a^{p-1}\equiv1$(mod p),也就是一开始的费马小定理。